1、根據圖紙先在墻上、柱上彈出頂棚高水平墨線,在頂板上畫出吊頂布局,確定吊桿位置并與原預留吊桿焊接;如原吊筋位置不符或無預留吊筋時,采用 M8 膨脹螺栓在頂板上固定,吊桿采用φ8 鋼筋加工。
2、根據吊頂標高安裝大龍骨,基本定位后調節吊掛抄平下皮(注意起拱量);再根據板的規格確定中、小龍骨位置,中、小龍骨必須和大龍骨底面貼緊,安裝垂直吊掛時應用鉗夾緊,防止松緊不一。
3、主龍骨間距一般為1000mm,龍骨接頭要錯開;吊桿的方向也要錯開,避免主龍骨向一邊傾斜。用吊桿上的螺栓上下調節,保證一定起拱度,視房間大小起拱5-20mm,房間短向1/200,待水平度調好后再逐個擰緊螺帽。開孔位置需將大龍骨加固。
4、施工過程中注意各工種之間配合,待頂棚內的風口、燈具、消防管線等施工完畢,并通過各種試驗后方可安裝面板。
5、安裝木底板,板用自攻釘固定,并經過防潮處理,安裝時先將板就位,用直徑小于自攻釘直徑的鉆頭將板與龍骨鉆通,再用自攻釘擰緊。
6、板要在自由狀態下固定,不得出現彎棱、凸鼓現象;板長邊沿縱向次龍骨鋪設;固定板用的次龍骨間距不應大于600mm。
7、安裝木飾面板,木飾面板的安裝要采用用膠貼在木底板上,在貼的同時要注意膠要涂勻,各個位置都應涂到,保證木飾面板和木底板之間的牢固。
(二)質量標準
1、主控項目
(1)吊頂標高、尺寸、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(2)飾面材料的材質、品種、規格、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(3)暗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、龍骨和飾面材料的安裝必須牢固。
(4)吊桿、龍骨的材質、規格、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。金屬吊桿、龍骨應經過表面防腐處理;木吊桿、龍骨應進行防腐、防火處理。
(5)飾面板的接縫應按其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板縫防裂處理。
2、一般項目
(1)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、色澤一致,不得有翹曲、裂縫及缺損。壓條應平直、寬窄一致。
(2)飾面板上的燈具、煙感器、噴淋頭、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、美觀,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、嚴密。
(3)金屬吊桿、龍骨的接縫應均勻一致,角縫應吻合,表面應平整,無翹曲、錘印。木質吊桿、龍骨應順直,無劈裂、變形。
(4)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并應有防散措施。
(5)木飾面板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》表6.2.11 的規定。表面平整度<3mm用2m 靠尺和塞尺檢查,接縫平直度<3mm拉5m 線(不足5m 拉通線),用尺量檢查,接縫高低差<1mm用直尺和塞尺檢查。